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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习 处
 

       实习处是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管理实施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的职能部门。招生和就业工作是职业学校的生命线,生源质量好是培养优秀人才的基本保障。实习处在校领导的指挥安排下,具体实施招生的宣传、接受报名、审批录入等工作,为学校招收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新生生源。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是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率。提高实习生就业率具体实施就是管理好学生的实习和毕业推荐。实习处作为职能部门对学校管理学生实习和毕业推荐活动行使具体的组织、调度、监督、检查及调整等管理职能,每年按照学校制定的工作计划,逐步完成实习生管理和毕业生就业推荐任务。实习处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结合企业用人标准,制定各专业实习大纲,掌握实习进度,监督大纲的实施;实习处在评审认定实习单位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与实习单位签定实习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最大限度地维护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的权益,实现实习的教育教学功能;实习处在学生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召开专题家长会,与家长签定合约,通过实习管理班主任,对实习生实行全程管理;实习处负责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在学校的统筹安排下,实习处每年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就业推荐,负责策划、组织、实施、管理协调毕业生双选洽谈会,为各行业的经济发展输送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率,使毕业生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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