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事 代 理
人事代理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对其人事业务、人事档案以及相关事宜实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是一种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的新型人事管理方式。
人事代理对象
一、大中专毕业生要求落户南宁市并管理档案;
二、非公有经济单位聘用人员;
三、公有经济单位实行人事制度改革要求整体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企、事业单位
改制人员;
四、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五、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公共事务单位聘用人员;
六、“下海”经商人员;
七、境外、市外驻长办事机构聘用人员。
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一、转递、保管、收集、整理员工人事档案;
二、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的借阅,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证明;
三、办理员工职称申报评审;
四、办理员工调入落户南宁市手续,确认保留干部、工人原有身份,计算连续工龄,调整档案工资;
六、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南宁市及转正定级手续;
七、办理员工计划生育指标有关证明;
八、管理员工党团关系;
九、代办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十、提供员工购买经济适用房证明;
十一、为用人单位办理人才派遣服务;
十二、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才培训、人才引进服务;
十三、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岗位设计、人事发展规划、薪资管理、激励机制设计等服务。
人事代理分类
单位人事代理:用人单位用合同的形式委托政府人事部门下属的人才中心代为管理其员工的有关人事方面的业务工作。
个人人事代理:指人才中心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和规定,接受个人委托,为其办理的人事及有关业务。
人事代理办理手续
毕业时只需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落户报到相关证件(报到证、协议书、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关费用交到市(区)人才中心即可。若要往外省落户,只有区人才中心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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